收到用于非應稅項目的增值稅發(fā)票怎樣處理或操作 | |
提問人: 匿名用戶 |
·回復:增值稅發(fā)票抵扣問題
|
|
您好:(1) 您好!您的提問不夠清晰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8號 )第十條的規(guī)定: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: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、免征增值稅項目、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。 |
鄂州大正財稅咨詢服務有限公司
聯(lián)系人:陳經(jīng)理
電話:0711-3888050
手機號碼:18986422312 13397243995(微信同號)
聯(lián)系電話:0711-3888050
電子郵箱:hubeidazheng@126.com
公司地址:鄂州市紅蓮湖新區(qū)發(fā)展大道96--98號(新區(qū)工商所正對面)
Web: www.ij-soft.com
收到用于非應稅項目的增值稅發(fā)票怎樣處理或操作 | |
提問人: 匿名用戶 |
·回復:增值稅發(fā)票抵扣問題
|
|
您好:(1) 您好!您的提問不夠清晰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8號 )第十條的規(guī)定: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: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、免征增值稅項目、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。 |